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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养立法项目

发布时间:2017-06-15 浏览次数:5581 【返回】

  1988年,在卫生部的领导下,由营养专业人员起草了“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管理条例”,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,条例未被采纳执行。2001年,在中国营养学会的主持下,营养专家联络全国各地的政协、人大代表,提交了营养立法提案。2004年3月,时任总理温家宝在呼吁信上作了重要批示,并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营养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调查。

  中国营养学会一直致力推动《国家营养改善法》的建立,10年来,为此做了大量调研、数据积累、走访和座谈会议。2010年促使卫生部发布部门条例《营养改善管理办法》。2014年11月15日,在北京召开《营养改善条例》高层咨询研讨会,营养专家与法律专家将共同完成对《营养改善条例》草案的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