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开展营养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,促进学科发展,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。
(二)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营养科学领域的科技创新,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助力经济社会发展。
(三)普及营养知识,提高广大群众的营养知识水平,引导居民合理膳食。
(四)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,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提供服务。
(五)组织参与自治区对有关营养方针政策、法规与标准的咨询制定,食品开发利用的研讨与决策论证,发挥咨询作用。
(六)承接科技评估、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、技术标准研制、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。
(七)开展营养科学范畴的科技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电子出版物、影像制品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,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,提供科技知识服务。
(八)组织评选、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技人才。
(九)积极组织符合本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。